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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信息网 > 热点资讯 > 产经资讯 >  水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康芝药业子公司被罚25万元

    水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康芝药业子公司被罚25万元

    时间:2022-11-29 07:41:53  编辑: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1760次   【】【】【网站投稿
    北京商报讯11月28日,康芝药业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因子公司中山爱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关于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中山爱护被罚2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中山爱护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中山爱护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口罩生产等项目。生产工艺为

    北京商报讯(记者 姚倩)11月28日,康芝药业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因子公司中山爱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关于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中山爱护被罚2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中山爱护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中山爱护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口罩生产等项目。生产工艺为原材料-混合-灌装-包装,生产作业过程有废水产生,废水经由规范排放口、尾水排放口排放。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中山爱护废水和废气进行采样检测显示,废水的氦氮为64. 7mg/L,超过《排污许可证》 允许排放浓度标准。中山爱护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2019 年修订版)》(中环规字(2019)2号)“违反生态环境保护通用规定类”第三项第1条第(3) 款裁量标准,对中山爱护处罚款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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